1月22日,國家能源局發布通知,印發《2024年能源監管工作要點》(以下簡稱《要點》)。
《要點》提出,保障新能源和新型主體接入電網。監管電網企業公平無歧視地向新能源項目提供接網服務,開展分布式光伏備案接網推進情況專項監管,重點跟蹤分布式光伏備案、并網、交易、結算等情況。指導電網企業進一步優化并網流程、提高并網時效,推動“沙戈荒”風光基地、分布式電源、儲能、充電樁等接入電網。
有序推進新能源參與市場交易。加強市場機制創新,逐步擴大新能源市場化交易比例,實現新能源發展與市場建設協調推進,更好發揮市場促進消納作用。建立健全綠色電力交易機制,研究出臺綠電交易有關規定,逐步擴大綠電交易規模,著力解決企業購買綠電需求量大、綠電跨省跨區交易難等問題。加快推進綠電、綠證市場建設,培育綠色電力消費市場。
圖片來源:國家能源局官網
堅持底線思維,著力強化能源安全保供監管
《要點》強調,督促落實能源安全保供責任。把能源安全保供作為能源監管的首要任務,督促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和能源企業履行保供主體責任、落實保供政策。充分發揮派出機構“探頭”“哨兵”作用,加強電煤、電力、天然氣等能源供需形勢監測、分析和預警,做好煤炭供應、機組運行、存煤情況等臺賬化管理,及時發現并向局黨組和地方政府報告影響能源保供的苗頭性、潛在性、傾向性問題,協調推動能源穩定供應。
推動國家能源規劃、政策和項目落實落地。強化國家能源規劃、政策執行情況監督檢查,對2024年各省(區、市)完成國家“十四五”能源規劃主要目標、重點任務、重大工程等情況開展監管。強化過程監管,持續跟蹤跨省跨區輸電通道、油氣管道、大型風光基地、分布式光伏、煤層氣開發等項目推進情況,進一步加強火電規劃建設情況監管。
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保供穩價作用。積極推動跨省跨區電力市場化交易、清潔能源交易、綠電交易,充分發揮區域內、省間資源優化配置作用,促進輔助服務資源跨省互濟,加大保供期間發電機組并網運行考核力度。切實發揮需求側參與系統調節作用,推動用戶側儲能、虛擬電廠、負荷聚合商等新型主體進入電力市場。
堅持綠色發展,著力強化清潔能源發展監管
《要點》強調,保障新能源和新型主體接入電網。監管電網企業公平無歧視地向新能源項目提供接網服務,開展分布式光伏備案接網推進情況專項監管,重點跟蹤分布式光伏備案、并網、交易、結算等情況。指導電網企業進一步優化并網流程、提高并網時效,推動“沙戈荒”風光基地、分布式電源、儲能、充電樁等接入電網。
提升調節性電源利用水平。加強電力系統調節性電源常態化監管,采取信息化手段監控,及時發現問題并開展現場檢查和督辦整改,切實發揮調節性電源促進清潔能源消納的作用。強化政策引導和規范市場,建立合理的電價和補償機制,激勵調節性電源的建設和運用。加強電力系統調度運行和市場交易監管,確保調節性電源根據實際需求靈活調節,進一步提升利用水平。
堅持公平公正,著力強化自然壟斷環節監管
《要點》要求,建立健全電力、油氣自然壟斷環節監管制度。創新建立跨部門協同監管機制,加強與反壟斷、國資等部門的協同,形成監管合力。加強能源領域自然壟斷企業監管,出臺電網企業競爭性業務關聯交易信息公開等相關辦法。對有關能源央企落實“十四五”能源規劃、保障能源安全等情況開展監管,推動企業聚焦主責主業。
加強電網壟斷環節監管。強化電網企業落實國家規劃、重大項目推進、公平開放、投資成效等情況監管,督促相關企業完善管理制度,規范提供公平開放服務。探索穿透式監管方式,深入監管新能源接網困難、儲能調用不合理等問題,深化用戶受電工程“三指定”問題糾治,加強電網工程建設運營事中事后監管。
加強油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監管。修訂出臺《油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監管辦法》,開展油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專項監管,重點檢查油氣管網設施運營企業落實信息公開和報送、獨立核算、服務合同履約、公平開放服務等情況,完善相關投訴及糾紛處置機制和程序,督促相關企業完善管理制度,促進油氣市場體系建設,規范油氣市場秩序,維護市場成員合法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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